負責任的送養,是由原飼主親自為毛孩找到新家、篩選適合的領養人、簽訂書面認養合約,並完成寵物登記的飼主變更。 依《動物保護法》第 5 條第 3 項,飼主不得棄養動物;無法繼續飼養時,應透過正當方式為牠找到新的飼主。
送養前:先確認是不是真的只剩送養這條路
有些原因其實有其他解法,可以先試試:
- 行為問題(亂尿尿、吵鬧、破壞):可以先諮詢獸醫或動物行為專業人士,有時是健康問題引起的
- 家人過敏:可以先諮詢醫師,評估環境清潔、空氣清淨與分區活動是否可行
- 短期經濟困難:部分縣市或民間團體有醫療或絕育補助,可以先查詢
如果評估後還是必須送養,請給自己充足的時間,不要等到最後一刻才倉促送出。
步驟 1:整理毛孩的完整資料
領養人最想知道的是:
- 基本資料:物種、品種(或米克斯)、性別、年齡、體型
- 健康狀況:是否結紮、疫苗與驅蟲紀錄、有無慢性病或過敏
- 個性與習慣:親人程度、能否和其他貓狗相處、會不會怕小孩
- 生活習慣:吃什麼、用什麼貓砂、有沒有固定作息
- 送養原因:誠實說明,能幫助找到真正適合的家庭
健康與個性資訊請如實填寫,隱瞞疾病或行為問題,很容易導致二次送養,對毛孩傷害更大。
步驟 2:拍照、撰寫送養資訊
- 照片:自然光、清楚拍到臉與全身,加上幾張生活照
- 文字:除了基本資料,寫出牠的個性與小故事,比只寫「親人、可愛」更能打動人
- 寫清楚你對領養人的條件(例如門窗防護、同意結紮、接受後續追蹤)
在 Ashera Pet,你可以為毛孩建立履歷,把健康資訊、照片與個性介紹一次整理好,準備好後一鍵上架送養。
步驟 3:篩選領養人
可以透過問卷或聊天了解:
- 居住環境(租屋是否允許養寵物、門窗防護)
- 家人是否都同意
- 過去的養寵經驗
- 工作作息,一天會留毛孩獨處多久
- 遇到生病、搬家、生小孩等狀況會怎麼安排
警訊: 急著要、不在意健康狀況、拒絕簽約或拒絕任何後續聯絡、一次想領養多隻、對結紮有強烈抗拒,請多加留意。
步驟 4:見面、試養與簽約
- 第一次見面可以約在家中、動物醫院或公開場所,帶著毛孩讓雙方互動
- 可以視情況約定一段試養期
- 一定要簽書面認養合約,寫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,例如結紮、不得轉送、近況回報等。可以參考我們的 認養合約書範本,或看這篇 認養合約要寫什麼
步驟 5:交接與寵物登記變更
- 把毛孩習慣的飼料、玩具、睡墊一起交給新飼主,降低適應壓力
- 交付健康紀錄、疫苗卡等資料
- 辦理寵物登記的飼主變更:依《動物保護法》第 19 條,寵物轉讓時應辦理登記異動,可透過 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 查詢辦理方式
步驟 6:送養後的追蹤
依合約約定,請新飼主分享近況。萬一新家真的無法繼續照顧,請對方先聯絡你,而不是自行轉送。
常見問題
可以直接把寵物送去收容所嗎?
收容所的收容空間與資源有限,並非無條件收容。行政院於 2026 年 1 月通過的動保法修正草案,也擬規定送交收容處所須符合一定條件,否則視為棄養(草案尚待立法院審議)。建議優先自行負責任地送養。
送養可以收費嗎?
建議不要向領養人收取送養費。如果毛孩在送養前已經完成結紮、疫苗、晶片等醫療,可以請領養人分擔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,並且做到:
- 金額以實際支出為限,並提供動物醫院的收據或證明
- 在認養合約中寫清楚費用項目與金額
- 不以「送養費」「認養費」等名義收取超出醫療成本的費用
這樣做是為了保障送養人與領養人雙方,也避免被誤會為販售動物。以營利為目的買賣寵物,依《動物保護法》須向主管機關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。
棄養會被處罰嗎?
會。依《動物保護法》第 5 條第 3 項,飼主不得棄養動物,現行規定違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。行政院 2026 年 1 月通過的修正草案擬提高為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,實際以立法院通過並公布施行的條文為準。
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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